再次拍卖 (破)重庆市铜梁龙温泉有限公司所有的不动产、动产、无形资产
发布时间:2024-03-01 16:29:16 来源:网络
竞买公告
重庆市铜梁龙温泉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将于2024年3月9日上午10时至2024年3月10日上午10时止(即24小时,延时除外)在淘宝网阿里拍卖破产强清(处置单位:重庆市铜梁龙温泉有限公司管理人,网址:https://susong.taobao.com/监督单位: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重要提示
1、郑重声明:本标的物系管理人依法独立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25条6项的职责在破产强清平台处分破产财产。
2. 竞拍前请务必遵照《竞买公告》、《竞买须知》及《标的物调查情况表》要求,调查标的物信息(如续展、过户要求等)、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如违反相关约定,您的保证金可能会被划扣并产生其他法律责任,请理性参拍。
3、拍卖起拍价和成交价为不含任何税价。拍卖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可能产生的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物变更登记、补缴欠付年费及滞纳金等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标的物拍卖成交后,标的物的过户登记手续或分户产权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标的成交后涉及的各项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在竞买前应向所涉税务局部门确认成交后应缴纳的税费标准。买受人在竞买前应向所涉税务部门或其他相关部门确认成交后应缴纳的税费标准,重庆市铜梁龙温泉有限公司和管理人对此不作任何保证。拍卖成交后,相关税费的缴纳及权证的办理均由买受人自行办理,管理人、重庆乾德拍卖有限公司进行必要的协助。
4、管理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由买受人自负。标的物明确的或潜在的一切关联费用由买受人承担。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及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5、标的物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按成交确认后的约定支付拍卖价款、淘宝软件服务费后,买受人应按照管理人或本案受理法院的通知交接标的物,由管理人按现状向买受人交付标的物,拍卖人协助管理人交付。交接手续完成后,管理人不再对标的物具有任何权利与义务及责任。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标的保管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6、标的物情况介绍来源于管理人提供的信息,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及交付,拍卖标的实际面积、四至界限以拍卖成交后办理过户登记机关最终核定为准,拍卖标的实际建筑面积、四至界限及外观、结构、质量以拍卖成交后移交买受人时的现状为准;如在权属办理时或拍卖标的移交时存在面积差异、界限差异、外观差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等,由此产生的问题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其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能否过户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若存在权证无法办理或权证面积调整减少等不利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若办理过户登记,无房屋所有权证部分或存在超面积部分,买受人须无条件接受有关部门处理、处罚并负全部费用。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产权转移手续及造成的费用增加等后果由买受人自负,法院、管理人及辅助拍卖公司不承担责任。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7、本次拍卖公告所作的情况说明,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竞买人应根据自身需求对拍卖标的自行调查、了解、核实。未尽事宜,管理人及辅助拍卖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核查拍卖标的的权利负担与瑕疵,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标的物及相关实物现状的确认,自行承担全部风险。
二、拍卖标的物:
重庆市铜梁龙温泉有限公司所有的不动产、动产、无形资产:
1. 不动产:
① 房屋建筑物:
序号 |
位置 |
产权证号 |
证载房屋用途 |
建筑结构 |
建筑 年代 |
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 |
土地使用权类型 |
土地使用权类型 |
现状 |
建筑面积 (平方米) |
土地分摊面积(平方米) |
1 |
铜梁县南城街道桐梓社区(服务大楼) |
209房地证2011字第11971号 |
商业 |
钢混 |
2011-10 |
2048-05-28 |
出让 |
商服用地 |
共两层,均为精装修,1层为室内泡池区(层高12.5米);大厅、更衣室(层高4.5米),2层为餐厅(层高4.5米)。现整体出租做温泉服务大楼使用。 |
5,490.04 |
17,933.60 |
2 |
铜梁县南城街道桐梓社区(2号楼) |
209房地证2011字第20861号 |
商服用房 |
钢混 |
2011-10 |
2048-05-28 |
出让 |
其他商服用地 |
共一层,精装修,现整体出租做温泉棋牌室、办公室使用。 |
430.70 |
2,181.70 |
3 |
铜梁县南城街道桐梓社区(3号楼) |
209房地证2011字第20860号 |
商服用房 |
钢混 |
2011-10 |
2048-05-28 |
出让 |
其他商服用地 |
共两层,均为精装修,现整体出租做重庆铜梁龙温泉宾馆的客房使用。 |
1,313.16 |
2,619.50 |
合计 |
7233.9 |
22734.8 |
标的有抵押。
② 构筑物:
序号 |
构筑物名称 |
建成 |
修建位置 |
1 |
一期泡池区 |
2011年10月 |
系宗地二、宗地三上 |
2 |
VIP泡池区 |
2011年10月 |
系宗地二、宗地三上 |
2. 动产(详细明细参考《评估报告》及《资产评估结果明细表》《应收账款以物抵债动产评估报告》):
① 存货
存货为在用周转材料,主要为浴巾、面巾、床单、被套、盘子、碗碟等。
② 机器设备
机器设备,主要为吸尘器、清洗机、水泵、换热器、电梯等。
③ 电子设备
电子设备,主要包括电脑、打印机、空调、灯具、冰柜、灶、工作台等,均购置于2011年。
④ 应收账款以物抵债的动产
处于闲置中,维护保养一般,不能保证设备完好或能正常使用,有意竞买者请亲自实地看样。
标的按现状交付,可能存在动产评估明细可能存在与现场的名称、数量、规格型号、产地等有出入的情况,竞买人务必亲自实地看样。
竞买人一旦完成报名手续,即表明对该标的的现状已作全面了解,即视为已完全了解并认可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以现状竞买本项目。
3. 无形资产:
① 地热(水)采矿权
名称、种类 |
勘查(采矿)许可证编号 |
取得方式 |
取得日期 |
有效期截止 |
勘查开发阶段 |
核定(批准)生产规模 |
地热(水)采矿权 |
C5000002014051130135439 |
出让 |
2014-5-20 |
2034年5月19日 |
已完成开发、正常取水中 |
29.2万立方米/年 |
风险提示:
2014年9月,重庆市铜梁龙温泉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温泉公司)与原市国土房管局签订渝采矿出字〔2014〕第59号出让合同,合同期有效期自2014年5月20日起至2034年5月19 日止,采矿权出让收益共437.06万元,分期缴纳。目前,龙温泉公司已缴纳采矿权出让收益共291.06万元,剩余146万元及相应资金利息(从2014年5月20日开始计算)应于2024年5月10日前缴纳。龙温泉公司的采矿许可证到期时间为2034年5月19日,批准矿区面积3.374平方公里,开采标高-585米至-822米,生产规模29.2万立方米/年。
原龙温泉公司应于2024年5月10日前缴纳采矿权出让收益146万元及相应资金利息,未按约定缴纳采矿权出让收益的,从滞纳之日起6个月内,每日按滞纳金额的2‰缴纳滞纳金,超过6个月的,出让方可收回采矿权(见上传附件《重庆市铜梁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重庆玄天湖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竞拍重庆市铜梁龙温泉有限公司部分剩余资产相关事宜意见建议的函》)。
以上费用均由竞买人承担,请各位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向合同相关部门咨询,146万及相关资金利息具体金额以出让方回复为准。
若因滞纳原采矿权被出让方收回的,由此产生的问题亦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望各位竞买人悉知。
② 土地使用权:
序号 |
土地权证编号 |
宗地名称 |
土地位置 |
证载土地使用权人 |
土地使用权类型 |
土地用途 |
土地终止年期 |
开发程度 |
面积(㎡) |
1 |
209房地证2011字第12543号 |
宗地二 |
铜梁县南城街道办事处桐梓社区 |
重庆市铜梁龙温泉有限公司 |
出让 |
商服用地 |
2048-5-28 |
六通一平 |
19,773.10 |
2 |
209房地证2011字第12546号 |
宗地三 |
铜梁县南城街道办事处桐梓社区 |
重庆市铜梁龙温泉有限公司 |
出让 |
商服用地 |
2048-5-28 |
六通一平 |
14,346.40 |
合计 |
34119.5 |
标的有抵押。
重点提示:
1、本次拍卖标的物范围以重海渝评报字(2021)第009号、(渝)盛大资评字(2023)第004号《资产评估报告》及为准,请竞买人详细了解标的物状况。由此带来的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2、地热(水)采矿权欠费:2014年9月,重庆市铜梁龙温泉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温泉公司)与原市国土房管局签订渝采矿出字〔2014〕第59号出让合同,合同期有效期自2014年5月20日起至2034年5月19 日止,采矿权出让收益共437.06万元,分期缴纳。目前,龙温泉公司已缴纳采矿权出让收益共291.06万元,剩余146万元及相应资金利息(从2014年5月20日开始计算)应于2024年5月10日前缴纳。龙温泉公司的采矿许可证到期时间为2034年5月19日,批准矿区面积3.374平方公里,开采标高-585米至-822米,生产规模29.2万立方米/年。
原龙温泉公司应于2024年5月10日前缴纳采矿权出让收益146万元及相应资金利息,未按约定缴纳采矿权出让收益的,从滞纳之日起6个月内,每日按滞纳金额的2‰缴纳滞纳金,超过6个月的,出让方可收回采矿权。
以上费用均由竞买人承担,请各位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向合同相关部分咨询,146万及相关资金利息具体金额以出让方回复为准。
若因滞纳原采矿权被出让方收回的,由此产生的问题亦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望各位竞买人悉知。
3、标的物移交以现场实际数量及实物现状为准,不动产能否过户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若存在权证无法办理或权证面积调整减少等不利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产权转移手续及造成的费用增加等后果由买受人自负,法院、管理人及辅助拍卖公司不承担责任。如在权属办理时或拍卖标的移交时存在面积差异、界限差异、外观差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等,采矿权若因滞纳原因采矿权被出让方收回等,由此产生的问题亦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机器、办公设备及存货,不保证配件齐全和正常使用,若与本公告载明的标的列表名称、数量、规格型号、产地等有出入的,拍卖成交价款不作调整。
4、本次拍卖标的物以现状带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进行拍卖。拍卖公告所披露的各种情况说明和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仅供参考。法院、管理人和辅拍机构不能保证该标的是否可能存在其它缺陷,诸如本公告列举但可能并未穷尽的涉及到标的物的各种瑕疵情况、各种欠税、欠费以及其他的相关费用或者其他的各种不利情况和负担、不利影响等。竞买人务必于拍卖日前亲自对该拍卖标的物的法律及自然现状进行深入而全面地了解,包括亲自查验拍卖标的物、向相关管理部门了解标的现状或聘请专家鉴定。竞买人一旦完成报名手续,即表明对该标的的现状已作全面了解,即视为已完全了解并认可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以现状竞买本项目。法院、管理人和辅助拍卖机构不承担对上述拍卖标的物的一切已知和其他可能存在未知的瑕疵及缺陷的任何担保责任。
5、因为存在抵押,管理人将在抵押权人同意解除抵押后配合竞买人办理产权等手续,竞买人购买后不得以不能马上办理过户为由,解除合同或要求管理人承担赔偿责任。
6、标的物拍卖成交后,标的物的过户登记手续或分户产权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管理人予以协助,大修基金及可能存在的水、电、气、物业费(包括但不限于)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7、标的物拍卖成交后,标的物的过户登记手续或分户产权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标的成交后涉及的各项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在竞买前应向所涉税务局部门确认成交后应缴纳的税费标准。
8、因标的为破产财产性质,重庆市铜梁龙温泉有限公司处于非正常经营状态,标的成交后,管理人可能无法出具发票或无法及时出具发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部门询问,由买受人自行负责并承担无法开具发票或无法及时开具发票的相关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因此导致税费等其他费用增加的风险。
评估价:101145321.00元
起拍价:55500460.54元
保证金:2775023.03元
加价幅度:100000元(及其整倍数)
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包含包括税费、淘宝软件服务费等其他费用。
标的物为现状拍卖并以现状交付。标的物介绍、调查情况表、清单、情况说明、视频与照片等仅供参考,管理人及辅助拍卖机构不承担已知和未知的瑕疵担保责任。
再次特别提醒:请各竞买人亲自实地查看标的物并对标的物做尽职调查,未调查和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若与本公告载明的内容有出入,拍卖成交价不作调整。
对本公告涉及标的物权属有异议的,请于竞价程序开始3个工作日前联系管理人,管理人联系方式:袁律师 13167887987。
三、咨询看样
管理人已委托重庆乾德拍卖有限公司在破产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拍卖结束前接受咨询,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重庆乾德拍卖有限公司安排,联系电话:400-809-6672、023-63795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