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拍 重庆市万州区白岩书院19号附1号11层1单元1101房屋及室内家具家电

发布时间:2022-09-27 15:00:27   来源:网络


拍卖公告

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1027日10时至2022年1028日10时(延时的除外)在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网址:https://sf.taobao.com/023/10?spm=a213w.3065169.courtList.72.crvGTh,户名: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重庆市万州区白岩书院19号附1号11层1单元1101房屋及室内家具家电

拍卖链接:重庆市万州区白岩书院19号附1号11层1单元1101房屋及室内家具家电 - 司法拍卖 - 阿里资产 (taobao.com)



标的物调查表

拍品名称

重庆市万州区白岩书院19号附1号11层1单元1101房屋

权利来源

司法拍卖

权证情况

产权证:301房地证2011字第05133号

拍品所有人

被执行人

拍品现状

房屋用途及土地性质

住宅/出让

产权证载明建筑面积

147.21平方米

租赁情况

钥匙

权利限制

查封、抵押

提供的文件

《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拍卖成交确认书》

拍品介绍

1、拍卖对象:重庆市万州区白岩书院19号附1号11层1单元1101房屋

2、拍品介绍:拍卖对象为位于万州区白岩书院19号附1号11层1单元1101的住宅包括房屋及其占用范围内的土地、室内家具家电,不包含室内动产、债权债务、特许经营权等其他财产或权益。标的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为至2032年7月30日,土地用途为071城镇住宅用地;土地级别为万州区住宅1级;土地使用权面积为10.5平方米;房屋用途为住宅;土地所有权为国有土地。标的建筑面积为147.21平方米;套内面积为120.92平方米;建筑物名称为中山公寓;无物业管理。建筑形态为高层住宅楼;建筑结构为钢混结构;总层数共15层;建成年代约为2000年,建筑成新度约六成新;户数为每层2户;所在楼层为11层(平白岩书院街第8层)建筑层高约3米;建筑物坐西朝东;户型为四室两厅一厨两卫平层;外墙墙砖;入户防盗门,室内套装门,铝合金窗;客厅地面铺地砖,墙面贴墙纸,天棚吊顶;卧室地面铺木地板,墙面贴墙纸天棚贴墙纸;厨卫防滑地砖,瓷砖满墙,扣板吊顶;采光、室内采光、通风状况一般;通上水、通下水、通电、通讯、通燃气;维护保养一般,无明显破损状况;土地形状为不规则多边形;无特殊限制;所在宗地为坡地,有一定坡度;宗地东至万三中,西至白岩书院街,南至其他楼栋,北至空地;水文条件能满足建筑设计要求,对土地利用无明显不利影响,受洪涝灾害概率小;所在宗地地基承载力和稳定性较好,无不良地质现象;通路、通电、通讯、通上水、通下水、通燃气,场地平整。标的位于万川城区城市中部,万三中旁,白岩书院街道东侧。距离万州商业中心一万州商都约200米。所在大楼一面临街,所临道路为白岩书院。所在区域白岩路、太白路、沙龙路一段、白岩书院等构成主要的交通网络,道路状况较好。所在地距区新世纪公交站约200米,有37路、万云城际公交、万州13路、万州16路、万州17路、万州18路、万川1路、万州21路、万州2路、万州35路、万州36B路、万州37B路、万州37路、万川3路公交线路及出租车经过,交通良好。所在路段有违停管制,有路边收费停车位,停车位紧缺,停车较不方便。基础设施完善,达到六通(即通上水、下水、通电、通气、通路、通讯)。区域内有重庆市万州第三中学(太白校区)、万州区直属机关幼儿园、新世纪百货(万州商都店)、中国氏生银行(万州高笋塘小微支行)、摩登星乐荟、三峡·福斯德广场、沃尔玛购物广场、万州商贸城等配套设施。所在区域无水、空气、噪声、辐射、固体废物等污染及污染源,绿化一般,环境卫生状况较好。所在地区治安状况较好,人口素质较高,人文环境较好。无特殊景观。标的现状为空置。

更多详细情况,见上传附件《评估报告》

特别提示:

1)该标的物为现状拍卖,请注意瑕疵披露信息。请各竞买人认真阅读评估报告,审慎参拍。

2)司法拍卖成交的,买受人凭执行法院下达的拍卖成交裁定自行办理过户登记。标的物所涉及的税、费由买受人先行垫付,依相关规定由卖方负担的税、费,买受人可凭票向本院申请在拍卖款中列支。申请退还的期限为15天,自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向买受人送达确定标的物权属的执行裁定书之日的次日起算。因拍卖价款将用于清偿被执行人的债务,故买受人不按上述期限申请退还卖方税费的,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不再处理,买受人需自行向被执行人索要垫付的税费。

3)该标的物若存在相关全部费用欠费(不仅限于物管、水、电、气等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其它可能存在的欠费及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亦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法院及拍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

4)标的物以实物现状进行拍卖,并以现状交付,若与本公告载明的内容有出入,拍卖成交价不作调整。

具体现场状况以实际为准,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

2、特别说明:限购情况请向当地有关部门咨询。

3、房屋户口不在执行范围内,请竞买人自行了解。法院所展示的视频与照片仅作参考,具体以实际状况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