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拍 重庆市忠县忠州镇长河村1组的房屋

发布时间:2022-01-27 11:44:37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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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物调查表

拍品名称

重庆市忠县忠州镇长河村1组的房屋

权利来源

司法拍卖

权证情况

产权证:311房地证2011字第006481号

拍品所有人

被执行人(重庆皇华文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拍品现状

房屋用途及土地性质

商服用房/出让

产权证载明建筑面积

2485.99平方米

租赁情况

钥匙

权利限制

抵押、查封

提供的文件

《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拍卖成交确认书》

拍品介绍

1拍卖对象:重庆市忠县忠州镇长河村1组的房屋

2拍品介绍:拍卖对象为位于重庆市忠县忠州镇长河村1组产权证:311房地证2011字第006481号的房屋,包含房屋占有(或应分摊)的土地使用权,不可拆卸的装修;不包含室内动产、可移动设备、相应的债权债务等其他财产或者权益。房屋用途为商服用房,楼层为第1-3层,建筑面积2485.99平方米。所在宗地为位于忠县忠川镇长河村1组所在的宗地;土地使用权面积2487.08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商服用地;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2048年7月4日;土地开发程度达到宗地红线外“六通”(通路、通电、通下水、通上水、通讯、通勺,红线内“六通一平”(通路、通电、通下水、通上水、通讯、通气,场地平整);地势平坦;未发现不良地质现象。建筑结构为钢混,修建于约2010年,外墙贴墙砖,估价对象所在楼栋共3层,建筑物保养状况较好。内部设施设备包括给供水、排水、供电、通讯等,设施设备较齐全。对象第1-2层,分割为单个门面,入户卷帘门,每个门面第1层内都设有一部楼梯进入第2层,部分门面室内为清水,部分门面地面为水泥地面,墙面及顶面刷白,部分门面地面贴地砖,墙面刷白及顶面刷白;第3层未安装入户门,室内为清水。第l层层高约4米,第2层层高约3.5米,第3层层高约3.5米。无物业管理。附近有忠县殡仪馆、建玛特(忠州购物公园店)、忠县汽车总站、忠县忠州镇第三小学校、巴蔓中医医院、超市及多家金融机构营业网点,所在区域市政管网齐全,基础设施完善。距离大梁坡公交车约380米,有304路公交车从此经过并停靠。对象部分以出租或占有使用。

特别提示:

1)该标的物为现状拍卖,请注意瑕疵披露信息。请各竞买人认真阅读房地产司法评估报告,审慎参拍。

2)司法拍卖、变卖成交的,买受人凭执行法院下达的拍卖成交裁定自行办理过户登记。标的物所涉及的税、费由买受人先行支付,依相关规定由卖方负担的税、费,买受人可凭票向本院申请在拍卖款中列支。申请退还的期限为15天,自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向买受人送达确定标的物权属的执行裁定书之日的次日起算。因拍卖价款将用于清偿被执行人的债务,故买受人不按上述期限申请退还卖方税费的,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不再处理,买受人需自行向被执行人索要垫付的税费。

3)该标的物若存在相关全部费用欠费(不仅限于物管、水、电、气等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其它可能存在的欠费及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亦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法院及拍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

4)标的物交付后的费用概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迟延受领标的物的,以本院通知书确定的交付日期为准。

5)标的物以实物现状进行交付,请买受人注意租赁和占用情况。若与本公告载明的内容有出入,拍卖成交价不作调整。

6)受托人提供的信息系委托人通过公开渠道收集整理所得,不代表法院立场,仅供竞买人参考。

3、税费负担情况(标的所在房管局、财税部门):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缴纳相应的税费,无规定的由买受人承担,涉及补交土地出让金由买受人承担。

4、房屋户口不在执行范围内,请竞买人自行了解。法院所展示的视频与照片仅作参考,具体以实际状况为准。

5、咨询、预约看样联系电话:重庆乾德拍卖有限公司400-809-6672023-63795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