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忠县忠州镇白公路20号附14号商服用房

发布时间:2019-08-21 14:48:50   来源:重庆乾德拍卖有限公司


公示栏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之规定,网络司法拍卖的事项应当在拍卖公告发布三日前以书面或者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合理方式,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权利人书面明确放弃权利的,可以不通知。无法通知的,应当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公示并说明无法通知的理由,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本次司法拍卖,已按前述规定通知到了案件的当事人。

 

拍卖公告


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1992310时至201992410(延时的除外)在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网址https://sf.taobao.com/023/10?spm=a213w.3065169.courtList.72.crvGTh,户名: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 拍卖标的:重庆市忠县忠州镇白公路20号附14号房屋

拍卖对象为重庆市忠县忠州镇白公路20号附14号房屋[产权证311房地证2010字第001443号忠州镇白公路20号(1层2区5号)]。土地使用类型为出让地,土地用途为商服,房屋用途为商服用房,拍卖对象为钢凝土结构,房屋建筑年代约2005年,建筑外墙为墙砖,所在楼屋:1层,层高约5.5米拍卖对象目前隔成2层使用,出租经营格力电器售后服务站,室内地面铺地砖、墙面和天花板刷白,安装卷帘门、塑钢窗,建筑物维护保养状况较好。房屋建筑面积122.21平方米,套内建筑面积116.28平方米。拍卖对象靠近白公祠,距忠县巴王路商业中心约1.5公里,区域内道路通达度较好,公交便捷度较好。区域内道路、供水、排水、供电、供气、通信、有线电视等基础设施状况完备。

 

特别提示:

1. 房屋总层高较高,被现产权人擅自分割成上下两层(未办理审批许可),其中上部夹层被出租用于居住,租赁期为2014年2月21日至2024年2月20日,并且租金已全部交付夹层内家具、家电等设备、物品为承租人所有。在不解除或撤销的情况下,本次拍卖不影响租赁关系的延续。下部门市由现产权人临时出租给他人经营家电,可随时腾空搬离。

2. 该标的物为现状拍卖,请注意瑕疵披露信息。

3. 司法拍卖、变卖成交的,买受人凭执行法院下达的拍卖成交裁定自行办理过户登记。标的物涉及的税费由买受人先行支付后依相关规定由卖方负担的税费,买受人可凭票向本院申请在拍卖款中退还申请退还的期限为30个工作日,自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向买受人送达确定标的物权属的执行裁定书之日的次日起算因拍卖价款将用于清偿被执行人的债务,故买受人不按上述期限申请退还卖方税费的,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不再处理,买受人需自行向被执行人索要垫付的税费。

4. 标的物截至交付时所欠物管费等有关费用从拍卖款中予以扣除,交付后的费用概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迟延受领标的物的,以本院买受人送达确定标的物权属的执行裁定书之日为准。

5. 受托人提供的信息系委托人通过公开渠道收集整理所得,不代表法院立场,仅供竞买人参考。

具体现场状况以实际为准。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

协议价:118.3万元,起拍价:95万元,保证金:10万元,增价幅度: 2000元(以及其整倍数)。

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重庆乾德拍卖有限公司拍卖期间对上述房产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重庆乾德拍卖有限公司统一安排)重庆乾德拍卖有限公司联系电话 :400-809-6672 023-63795912。

二、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三、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注:一人或一人以上报名,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

 四、竞买人条件:

1、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法定代理人或法定代理人委托的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比如商品房限购等),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到执行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执行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多个竞买人联合竞买的,也必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向执行法院提交书面报告(包括明确的产权份额约定)并经执行法院确认。竞买成功后,全体竞买人须共同到执行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共同竞买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被认定为直接参加竞买的单位或个人的独立竞买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物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详细情况可向物业及相关部门了解,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标的物如有原有户口难以迁出的情况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

 、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对该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竞价程序开始的七日前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联系。若对该标的物主张优先购买权的,也务必于竞价程序开始的七日前持相关证据的原件到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重庆市万州区五桥百安大道506号)申请确认优先购买权(确认效力即于第一、二次及变卖程序),逾期则不再确认当次拍卖的优先购买权。未经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确认优先购买权的,不得在拍卖中主张优先购买权,也不得以优先购买权未行使而主张拍卖无效。请相关权利人务必及时主张权利。

、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拍卖成交后15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开户单位: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开户行:重庆三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五桥支行;账号:2011100000000885)

受人在拍卖公告确定的期限内未交付除保证金之外的剩余拍卖成交款的即构成悔拍。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悔拍或因买受人资格问题导致无法过户的,执行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九、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特别提醒: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公告》、《拍卖须知》、《标的物调查情况表》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规则、交款方式、法律责任。

 

咨询电话:重庆乾德拍卖有限公司  400-809-6672 023-63795912。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 023-58552930

法院监督电话: 023-58552956

联系地址:重庆市万州区百安大道506号;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监督电话:023-67673247 023-67673497;

 

 

          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一二十